首页 > 服务  >
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音像制品的相关说明

根据《关于下发<〈中国标准录音制品编码〉国家标准实施办法>和<音像电子出版物专用书号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新出政发〔2011〕19号)规定,出版单位出版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音像制品时,出版单位应向中国ISBN中心领取音像制品的中国标准书号,同时提交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的审核同意文件和《音像制品信息表》。邮件封面标注: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音像制品申办材料。
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先晓胡同10号

邮编:100005

联系电话:010-58689945

电子邮箱:chinaisbn@126.com


相关附件: 

       音像信息制品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