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推进中华版本资源的保藏与利用、传承与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现面向全社会开展版本征集工作。特此公告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(一) 图书、报纸、期刊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等正式出版物及其数字版,内部资料性出版物;

(二) 革命文献;

(三)古籍、明清中央政府和地方官府以及皇室生活档案文书、舆图、方志、家谱、少数民族文献、宗教文献、中医药文献、科举文献、民国文献、域外汉籍等历史文献;

(四) 有文化历史传承价值的甲骨、铭文青铜器、石刻、印章、陶瓷、壁画、简牍、帛书、雕版、印版、碑帖、拓片、楹联匾额、手稿手迹、侨批侨信、信札、信笺、贺卡、请柬、新闻照片、缩微胶片、电影胶片、幻灯片、唱片、出版档案、书法作品、绘画作品、唐卡、戏剧脸谱、契约、证章、证书、证件等实物版本;

(五) 历书、宣传画、年画、电影海报、门票、藏书票、书签、戏单、棋谱、拳谱、乐谱、脚本剧本等有文化历史传承价值的印刷型版本;

(六) 邮票、明信片、邮资封等邮政版本;

(七) 钱币、布票、粮票、股票、国库券、外汇券等金融版本;

(八) 工业品和建筑物设计图纸、模型及精品包装设计、宣纸、商标、烟标、酒标、火花等轻工业版本;

(九) 广播节目、电视节目、电影、电视剧、软件、网络出版数据库、网络文学、网络游戏、网络动漫、网络音乐、网络视听节目、有声读物、政府门户网站、重点新闻网站网页、口述记忆、移动端应用程序、留存海外中华影像资料等数字版本;

(十)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领袖著作、手稿,海外中国主题精品出版物、照片及影像资料,外国经典著作和工具书,外国邮票、钱币、商标等版本。

二、征集要求

(一)保证版本来源的合法性,提供人对版本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。

(二)提供人所提供的版本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版本,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版本信息提供给第三方。

三、征集方式

鼓励社会各界集体或个人将其收藏无偿捐赠我馆,凡符合馆藏标准且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,将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,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铭记和奖励。

四、征集程序

(一)版本所有者先将相关照片和信息以电子资料(版本登记表)的形式提交我馆。

(二)版本经我馆初审,由专家鉴定和评估,符合入藏范围和标准且尚未收藏的,在办理移交转让手续后,作为正式馆藏,永久保存。

(三)我馆不接受现场实物鉴定,请勿邮寄拟捐赠的版本。

五、征集时间
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,长期有效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地       址: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文瀚路1号

邮政编码:102200

地       址:北京市东城区先晓胡同10号

邮政编码:100005

咨询电话:中国国家版本馆征集编目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010-58689878、9851、9863、9867、9890、9989、9907、9906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七、其他

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国家版本馆。

版本在线登记

中国国家版本馆

2022年8月11日